《民法典》为您撑腰,向家暴说“不”!
怀疑妻子和他人有染
丈夫逼其自扇耳光
法院如何判决
屡次骚扰、殴打前妻
面对教育劝诫
男子能否幡然醒悟
男童遭父亲酒后殴打
多部门介入调解
能否制止多年来的家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西广播电视台
联合制作系列节目
《法官说·民法典》
本期为您讲述
《民法典》向家庭暴力坚决说“不”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: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条规定: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。
丈夫逼妻子自扇耳光
至其耳膜穿孔
如此家暴行为必须惩处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二人共同生活期间,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行为,造成妻子受伤的严重后果,夫妻感情已经破裂。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,婚生子由妻子抚养,并判决丈夫赔偿妻子精神损失5万元。
法院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
对方依旧我行我素,甚至变本加厉
人民法院依法拘留!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: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,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三十四条规定: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,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、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多部门介入调解
父亲醒悟、认错
还男童一个阳光灿烂的童年遭遇家庭暴力时,首先要及时求助。受害人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、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或求助;条件允许的,也可以寻求庇护。
其次,要及时报警并就医。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可以报警,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,应当及时出警,第一时间制止家庭暴力,调查取证,协助受害人就医、鉴定伤情。
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,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。同时,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、受害人,并通知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。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公安机关要进行回访,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。
《民法典》向家庭暴力坚决说“不”
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
四级高级法官 马卉妍
为您现场说法
编辑:王莹莹
来源:山西社会与法治频道
精 彩 推 荐